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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4-08

各有关单位:

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团队培养和精品生产,经市社科联研究,决定开展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省、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精神,扶持培养一批优秀社科研究团队,充分发挥团队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立足台州、研究台州、服务台州,为繁荣发展台州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台州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通过研究基地建设,充分挖掘整合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的特色优长研究资源,扶持优势团队,努力打造台州学术研究高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一批优势学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推出一批在全市乃至省内外有影响力的精品成果,着力提升台州学术影响力,为台州建设独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奋力谱写“两个高水平”台州篇章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撑。

三、研究基地运作模式

1.研究基地由市社科联命名,在市社科联领导下,采用市社科联与各申报单位共建的运作模式。

2.市社科联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基地工作,评审基地研究项目,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补助。研究基地依托单位按照基地建设目标要求,制订基地建设计划,为基地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经费。

3.实行研究基地负责人责任制度,负责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四、研究基地申报条件

1.实体性研究机构,有固定的办公研究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办公设备、图书资料。

2.学术定位清楚,建设方向明确,有近期和中长期建设目标及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3.研究特色鲜明,有符合基地研究任务的地域资源优势、学科优势和科研成果优势。

4.研究队伍结构合理,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批青年学术骨干。

5.研究基础厚实,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成果。

6.鼓励市社科联与高校合作的研究所(中心)参与申报,原有命名文件同时废止。

五、研究基地认定办法

1.研究基地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及市级有关单位推荐报送。基地推荐单位要加强对基地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填写好推荐单位意见。

2.申报时需提交《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台州智库网”(网址为:www.tzzk.gov.cn)上下载。

3.市社科联组织实地考察,通过认定的研究基地挂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标志牌。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止

联系人:胡蓉 联系电话:0576-88660364 E-mail:hurong@tzc.edu.cn

附件1:台社科【2018】5号关于开展市社科研究基地申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