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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师教育类)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29

为持续推进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师教育类)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盟〔2017〕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第二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中增设教师教育类课程,按照"学校先建设、线上先应用,后评价认定"的方式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综合考察本学院教师教育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择优推荐,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建设突破传统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体现教育现代化对未来教师需求的课程。

2.课程建设严格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满足混合式教学的要求,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体现教师教育特色,确保建设质量。

二、推荐课程类型

第一类:教师教育类公共课程;

第二类:面向未来教师职业要求、体现重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创新型课程;

第三类:有特色的教师教育类课程。鼓励跨学校、跨学科组建教学团队建设课程,第二类课程立项数量不少于50%。

三、建设程序

1.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不限名额,在学院推荐基础上,课程负责人登录“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网址:http://zjedu.moocollege.com),注册成功后,先行建设并线上运行。

2.建设一年后,省里将组织专家对课程的教学内容、视频质量、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进行立项评审,发文确定第二批浙江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师教育类)立项建设名单。学校将根据课程运行相关数据,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课程,学校拨付前期建设费用。同一课程获省级立项的按省级课程建设经费拨付。

3.立项后,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联盟对申报课程的线上应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采集相关课程的选课人数、视频观看率、作业测验人均提交次数、师生讨论参与率、课程共享使用情况等数据,对立项课程的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作为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依据。4.未能获得校级或省级立项的课程也可在平台上先行建设,如以后在校级或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中获得立项,学校追加相应建设经费。

四、时间要求12月8日之前,课程负责人填报《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表》以及《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汇总表》,发到房佳婕处。联系人:房佳婕,电话:615630。附件:1.第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师教育类)建设工作的通知2.word版表格

附件1:1.第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师教育类)建设工作的.pdf

附件2:Word版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