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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批通识选修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29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优化通识课程设置,提升通识选修课程教学质量,促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台州学院关于制订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台州学院通识课程提升计划》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第二批通识选修课程的立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体现地域优势或行业特色的新课程;改造提升的现行公共选修课程;整合优化的部分通识平台动态模块课程;课程化的课外教育项目。

二、申报要求1.推荐立项名额:各文管类学院不少于5门,理工类学院不少于3门,其中至少有1门创新创业类课程;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积极申报。

2.通识选修课程原则上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承担,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优先,鼓励以协作、外聘或契约等形式开展团队合作教学,实现师资的高效利用和优势互补。

3.课程目标、教学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详见《台州学院通识课程提升计划》(台学院教发〔2016〕79号),学校鼓励创新创业类和体艺素养类课程开展小班化教学。

三、建设要求1.每门通识选修课一般不超过2学分,即理论32学时或实践64学时。2.立项建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建设时间一般为一学期,期满验收合格后准入通识任选课,正式面向全校学生开课。3.准入的课程每年至少开课1次,需连续开课3次以上才能进行一般或精品通识选修课程评估认定。

四、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台州学院通识选修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申报书力求字迹清楚,阐述简洁;现状叙述实事求是,实施计划切实可行。并于2017年12月14日前申报书报至房佳婕处。

2.推荐到学校的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纲要,并做好说课开课等教学准备工作。

3.学校组织专家分批或分组通过说课、翻阅材料等方式,确定学校第二批通识选修课程准入名单。

五、其他学校设立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对参与通识选修课建设的课程,分别给予校级一般、精品通识选修课程每门0.5万元、1万元的经费支持。课程立项后先给予2000元启动经费,准入开课后给予2000元追加经费,经认定为校级一般或精品通识选修课程后追加剩余经费。为确保通识课程质量,未经立项建设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停止开课。附件:1. 台州学院通识选修课程建设申报书2. 台州学院通识选修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附件1:附件1:台州学院通识选修课程建设申报书.doc

附件2:附件2:台州学院通识选修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