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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学年第2学期科技作品替代课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11


根据《台州学院科技作品替代课程、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暂行办法》(台学院教发【201467号)规定,本学期科技作品替代课程的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台州学院科技作品替代课程、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暂行办法》(台学院教发【201467号)文件规定和各学院替代细则文件规定之申报条件的在籍学生。

二、要求

1、原则上各类科技作品成果获得时间为2018年度至今。

2、申请替代的课程包括:2018学年第2学期开设的相关课程;已修读但考试或补考、重修后仍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因故请假缺考的课程。

三、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向所在学院递交相关材料;

2、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学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4、开课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5、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并公布名单。

四、时间安排

411415日:学生填写《台州学院科技作品替代课程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16418日:学院审核,并将学生申请课程替代的《台州学院科技作品替代课程申请表》(纸质稿)和《台州学院科技作品替代课程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林喆老师。

419422日:教务处审核并公示,公布替代申请通过名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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