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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厅级】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调研专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3-2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调研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9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34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文艺界社科界委员时强调指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多到实地调查研究,了解百姓生活状况、把握群众思想脉搏,着眼群众需要解疑释惑、阐明道理,把学问写进群众心坎里。”为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提出具有自主性、独创性的理论观点,经省社联党组研究决定,2020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分为“调研专项课题”和“社团专项课题”两类。现将“调研专项课题”有关申报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以下简称三服务)活动,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新期望、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具体行动,是推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往深里做的具体抓手。

2020年省社科联的课题申报以“三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课题组可以结合专业特点,深入企业,针对促进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深入群众,就群众在教育、文化、医疗、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领域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面临的困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和基层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方面进行调研,了解百姓生活状况、把握群众思想脉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为浙江发展建言献策。

二、成果要求

1.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实地调查研究,到企业一线去观察真实的经营状况,到群众身边去了解切实的生活需要,到基层部门去调查面临的各种困难。要走进实践深处,观照人民生活,着眼群众疑惑,真正“把学问写进群众心坎里”,努力为提升企业、群众、基层的获得感、幸福感提供智力服务。

2.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实地走访与资料调研、实证研究与数据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我省企业、群众、基层在改革工作纵深发展推进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热点、痛点、堵点问题,并就梳理出来的问题提出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3.要坚持团队协作。充分利用校外实践教学、企业挂职锻炼、暑期社会实践等时机,开展省情民意调研;要明确调研的时间、地点、内容,营造协同攻关、团结奋斗氛围,形成能够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研究对策咨询报告。

三、结题条件

立项课题须在20199月底前完成,以调研报告(正文1.2万字)和成果要报(0.3万字)的形式上报省社科联社团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予结题:

1.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相关成果被省社科联摘编至《浙江社科要报》。其中,获省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将通过程序列为省社科规划课题。

2.课题成果在相关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

3.课题成果经专家评审为优秀,被省社科联结集出版的。

四、申报要求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联调研专项课题。凡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省社科普及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2020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

2.课题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课题组负责人登陆浙江社科网(http://www.zjskw.gov.cn/),从页面右侧功能区中的【社团科普项目申报系统】入口进入,按“社团科普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手册”(附件1)填报。学科分类和二级学科请参照《2020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调研专项)申报汇总表》进行填写。

请各二级学院将纸质的“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6、“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请表”(系统导出)1,“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调研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以及电子稿422日前交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人:朱华杰,电话:669076,邮箱:76937175@qq.com

 

省社科联联系人及电话:杨希平(0571-88055086,王刚(0571-88055087),郁兴超(0571-87057482);

 

附件1.社团科普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手册

      2.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调研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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