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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科研项目立项奖励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30

  根据《台州学院关于进一步推动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的激励办法(试行)》(台学院发﹝2015〕50号)及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现开展2015年起立项的纵向高层次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奖励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纵向高层次科研项目:2015年及以后立项的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
  重大横向项目:2015年及以后立项的合同金额大于20万元的单个横向项目。
  二、奖励方式:
  纵向高层次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台州学院 2017年度科研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1)到所在学院(部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给科研处,经科研处审核后予以发放项目奖励。如项目日后被撤销,学校悉数追回被撤销项目的奖励。
  重大横向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按项目实际到款金额达到的奖励条件(20万、50万、80万)分批申请奖励,或在合同金额全额到校后申请奖励,项目负责人提交《台州学院 2017年度科研项目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1)到所在学院(部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给科研处,经科研处审核后予以发放项目奖励。
  项目奖励由项目负责人申请,负责人可根据成员贡献大小进行二次分配。
  三、其他事项:
  1. 12月4日前,项目负责人上交《台州学院 2017年度科研项目奖励申请表》电子表和纸质稿(一式两份)到学院(部门)科研秘书。
  2. 12月7日下班前,学院(部门)科研秘书上交教师《台州学院 2017年度科研项目奖励申请表》电子表和纸质稿,以及《台州学院2017年度科研项目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表和纸质稿到科研处临海校区217办公室周晓薇老师或椒江校区204办公室李丹老师。逾期不候。


附件1:附件1-台州学院2017年度科研项目奖励申请表.xls

附件2:附件2-台州学院2017年度科研项目奖励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