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第一次科研项目经费清账手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0-1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横向和纵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现根据《台州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17〕83号)等相关规定,对各级科研经费结余资金开展清账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1、根据《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结余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台学院发〔2017〕47号)发文要求,学校已完成对各级科研项目经费结余资金的清算工作。根据各学院老师提交的科研经费结余资金清算申请表中明确的科研经费清账时间,现将2018年9月纵向项目下拨经费待清账名单汇总(附表1)、2018年9月纵向项目配套经费待清账名单汇总(附表2)、2011-2016年横向项目结题2年后结余资金转入个人发展金名单汇总(附表3)。

2、名单中纵向科研项目下拨经费和配套经费使用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截止日之后该项目的经费将被冻结并清账,不再报销。

3、自通知发出下发之日,名单中横向项目经费冻结,不再报销。名单中横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需转为个人发展金,转为个人发展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

4、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经费使用的项目,请填写项目清单,并注明原因和延期时间,并请学院领导签字后统一报到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上交科研处审核,并办理延期手续。

科研处将根据各学院完成情况,统计2018年科研工作任务执行率,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重视,抓好落实。

联系人:廖运平(临海,手机短号:663206)

李明亮(椒江,手机短号:635013)

附件1:附件1:2018年9月待清账纵向科研项目清单(下拨经费).xlsx

附件2:附件2:2018年9月待清账纵向科研项目清单(配套经费).xlsx

附件3:附件3:2011-2016年横向项目结题2年后结余资金转入个人发展金名单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