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学生:
根据《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14〕35号)有关规定,各二级学院上报了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各专业的转入名额和考核、录取办法,经学校核准,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学生在2017年6月16-23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到所在学院,每个学生限填一个志愿。6月26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将申请表送到拟转入学院,并将转专业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拟转入学院。6月28日,拟转入学院将整理好的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教务处。 9月10日前,拟转入学院根据公布的考核办法和录取条件,进行考核和录取。 9月11日,拟定录取学生名单,并将转专业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包含录取和未录取)交到教务处。
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最低名额,则全部免试录取(专业限报的除外)。若报名人数超过最低名额,且不超过学院上报的名额,原则上应全额录取(专业有特殊考核要求的除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院上报的名额,则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公布的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进行考核和录取。
“按学生在原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得出的分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分数=100-(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100。
附件1:学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及名额一览表
附件2: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4:2016级学生转专业范围一览表
附件5:2015级学生转专业范围一览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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