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促进教学改革成果凝练,推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台州学院关于推进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台学院教发〔2014〕53号)、《台州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台学院教发〔2015〕23号)和《台州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台学院教发〔2015〕88号)文件要求,决定对2015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分别开展结题验收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一)验收组织各二级学院以现场会评为主要方式开展本院校级教改的验收工作,验收专家以本校为主、适量邀请校外专家,验收后需在验收报告中填写专家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报学校教务处,学校负责抽查审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校级教改项目验收评分观测点见附件1。(二)验收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把好项目结题验收关,认真落实学校相关要求。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报《台州学院教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三)材料报送各位老师请于10月10日前将《台州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和《台州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学工办。联系人:房佳婕,邮箱:13258305@qq.com,电话:615630
二、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采用先实施后认定的运行模式。
(一)认定主要考察点
1.改革推进:立项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利用等方面均有积极的探索,有举措并取得预期成效。
2.突出实效:教学模式改革项目以增强学生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坚持效果导向,注重学生的反馈,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受益情况。
3.示范带动:在实现教学模式“三个转变”和推进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在全校有示范带动作用,或形成了自身的教学特色。
(二)认定工作安排
1.本次校级课改认定以各学院开展专题研讨、学校全程参与、专家组认定的方式进行。
2.学院组织由院领导、督导及师生代表(不少于30人)组成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专题研讨。在开展院级认定的同时,就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惑、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案及改进建议等进行研讨与交流。
3.院级认定程序
(1)2015年立项的校级课改项目负责人汇报(PPT,不超过8分钟);
(2)组织研讨与交流;
(3)现场收集师生的反馈意见;
(4)学院结合汇报和研讨情况提出认定意见;
(5)认定专家组开展认定;
5.认定及研讨时间安排在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项目汇报顺序待通知。
6.严把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质量关。经校、院两级专家组择优遴选出的项目,通过认定后授予校级示范课程或特色课程荣誉称号,并作为省级同类改革项目的培育对象。
(三)报送材料
1.台州学院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认定汇总表(附件5,一份,学院盖章);
2.台州学院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认定报告(附件6,一份,学院填写验收意见并盖章);
3.项目成果支撑材料一册:包括能够说明和反映项目具体成效的佐证材料(统一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四)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需将认定报告及成果支撑材料于研讨会前交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填写认定意见后将认定汇总表、认定报告及项目成果支撑材料于研讨会后一周内报送教务处。
附件:1.台州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分观测点2.台州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3.台州学院教改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4.台州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5.台州学院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认定汇总表6.台州学院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认定报告
外国语学院 2017年9月11日
附件1:附件1_台州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分观测点.doc
附件2:附件2_台州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3:附件3_台州学院教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
附件4:附件4_台州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doc
附件5:附件5_台州学院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认定汇总表.doc
附件6:附件6_台州学院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认定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