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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学年第1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04

关于做好2019学年第1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2019学年第1学期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依据《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1772号),各专业的具体条件详见所在二级学院的转专业方案。

二、转专业程序

(一)报名、审核阶段

1227日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到所在学院,每个学生限填一个志愿。填写转专业志愿前,学生本人应认真阅读《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对照拟转入专业的考核录取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身体要求,以免浪费转专业的机会。

1231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同意转出的,将申请表送到拟转入学院,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拟转入学院。

202013日前,拟转入学院审核学生材料,并将整理好的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教务处。

(二)考核、录取阶段

221日前,拟转入学院根据公布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拟定录取名单,将结果进行公示并告知相关学生。

录取前放弃转专业的,应及时与拟转入学院联系,并将放弃转专业的申请交到拟转入学院。

221日,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包含录取和未录取)交到教务处,申请表留转入学院备查。

“按学生在原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得出的分数”(简称“绩点排名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分数=100-(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100

(三)公示、发文阶段

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名单,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审批,由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公示期间,学生可以到转入专业试听,若要放弃转专业的,须及时填写放弃转专业的申请,经原学院同意后,在公示期内交到拟转入学院。公示期结束后,确定转专业的名单,不再受理放弃转专业的申请。

(四)后续工作阶段

有关学院和部门做好转专业学生的转出和接收工作,如宿舍安排、行李接送、学生报到、教材退换、课程衔接、学业指导、费用结算等。